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通过呼和浩特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验收,并作为典型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获得了呼和浩特市民委专项奖励。
草原所是中国农科院唯一一个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边疆所。长期以来以攻关边疆草原生态和草牧业科技进步为重大责任,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融入民族团结,强化党建引领。研究所始终秉持“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扎根边疆、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做实做强少数民族地区科技创新支撑实力。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研究所。
二是弘扬“蒙古马”精神,践行服务宗旨。研究所发扬“蒙古马”精神,坚持围绕本职工作推动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少数民族赖以生存的广大草原地区为重点,开展以“三生”为核心任务的研究工作,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写在草原上、融入到科研工作中。
三是传承民族文化,丰富组织活动。研究所组建了草原文艺队,传播民族技艺,丰富工作内容和宣传举措。党建与民族文化的结合,寓教于乐,移风易俗,引领文明新风尚。
据悉,呼和浩特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全市24家单位通过审批验收。(通讯员 乌兰巴特尔)